9月2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闻喜县晋融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个人贷款供企业使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
贾志伟(时任闻喜县晋融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行长)对闻喜县晋融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贷款供企业使用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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