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特约评论员 熊锦秋
央行行长潘功胜9月24日宣布,将创设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引导银行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回购和增持股票。央行将向商业银行发放再贷款,提供的资金支持比例是服务再贷款利率1.75%,商业银行给客户办贷款的时候利率会加0.5个百分点,也就是2.25%,首期规模为3000亿元。
央行此举旨在引导银行提供贷款,为上市公司回购以及股东增持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然而,从商业角度来看,银行贷款的核心目标仍然是盈利。银行需要考虑贷款能否按时收回本金及利息,因此银行有权根据自身情况以及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和偿还能力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发放贷款以及发放贷款的数额。银行需确保贷款的安全,防范相关风险,避免发生贷款损失,所有运作都应遵循市场化原则。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后,如果在短时间内再次在市场上抛售,这相当于赚取投机差价,不应提倡。相反,如果回购股票用于注销,则有利于维护各方利益。为了防范贷款回收风险,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交抵押物。对于贷款回购的情况,上市公司可以提供债券等作为抵押,也可以考虑利用贷款回购的股票作为抵押物。
然而,回购股票并注销后抵押物不复存在,另外股价既可能短期内上涨,也可能短期内大幅下挫。过去曾发生过股票质押贷款引发爆仓和平仓的情况,因此对于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并注销的情形,最好由债券等流动性强的资产作为抵押物。贷款金额应只是回购总额的一部分,回购股票并注销 需要上市公司本身具有一定的资产实力和盈利能力,仅靠贷款可能难以实现。
此外,银行要控制贷款风险,还需考虑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的合规运作情况。一些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部分大股东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这些主体的市场信用较差,银行与这些主体打交道时应保持警惕。对于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随时可能退市,银行也应防范贷款风险。贷款业务应重点考虑沪深300等指数的成分股。
由于专项贷款利率为2.25%,有观点认为只有上市公司的分红收益率高于2.25%,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才有动力去融资回购。然而,上市公司贷款回购并不一定需要考虑自家股票的分红情况。只要回购价格低于内在价值一段距离,回购行为就是划算的,理论上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股票价值。只要上市公司股票有回购价值,即便股息率较低,同样可以考虑贷款回购。毕竟,有些上市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分红比例较低。对于大股东而言,只要股票有价值,同样可以贷款增持,无需过分关注股息率。
当然,上市公司较高的股息率有利于增强其现金流,提高及时偿还贷款的能力。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可以对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股息率进行评估,但更需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进行评估。若股价过度高于内在价值,应谨慎发放贷款,毕竟贷款风险主要由股价泡沫破裂引发。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对借款人有一条限制,即“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2015年《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按照依法合规等原则,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在当前政策环境下,回购增持贷款如何落地实施,需要出台实施细则。可以将此视为“国家另有规定的”情形,制订相关细则,明确借款人的资格范围,并确保专款专用,强化贷款去向监管。
总之,央行通过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引导银行开展相关贷款业务,完全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运作。这既可以避免央行等直接进入股市买股引发道德风险和利益输送等问题,还可以进一步强化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在当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有关各方应将这个好事办好,进一步夯实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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