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华润雪花啤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诉举报称,成都某啤酒厂生产的“都市勇闯”啤酒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其包装、装潢等标识与华润雪花公司生产销售的“勇闯天涯”啤酒高度近似,容易引起公众误认,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成都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快速响应,经认真研判案情后,抽调精干执法人员成立了专案小组。9月27日上午,专案小组会同属地市场监管局对被举报的成都某啤酒厂的办公场所、仓库等开展了突击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查获“都市勇闯”成品啤酒1464件,并现场采取先行登记保存。经初步了解,该啤酒厂生产的“都市勇闯”啤酒,是四川都市勇闯销售有限公司委托其进行生产加工的。
“混淆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中最典型、最多发的行为之一,就是俗称的‘傍名牌’,即通过仿冒他人商品标识、企业主体标识、生产经营活动标识等,使消费者将其商品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以借用他人或者他人商品的影响力、美誉度,提高自己以及自己商品的市场竞争力。”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此次查获的“都市勇闯”成品啤酒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标识与华润雪花啤酒公司的知名产品“勇闯天涯”高度近似,四川都市勇闯销售有限公司销售“都市勇闯”啤酒的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