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水2018年虚增收入被上海证监局处罚

太和水2018年虚增收入被上海证监局处罚

池青思 2024-09-30 科技 48 次浏览 0个评论

  根据申万行业分类(2021),太和水(维权)属于环保-环境治理-水务及水治理。因信披被立案后,股票的走势如下图:

太和水2018年虚增收入被上海证监局处罚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专注于水下生态修复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水生态领域领军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于2021年2月完成主板上市(股票代码605081)。

  公司在2024年2月6日发布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4】6号、7号、8号)的公告。经查明,太和水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7年起,太和水在江西省抚州市承做梦湖及凤岗河水生态治理项目,太和水未审慎考虑凤岗河项目的治理争议对收入确认的影响,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财会[2006]3号)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恰当估计凤岗河项目的完工进度,虚增2018年收入798.96万元,同时,太和水2018年虚增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一直存续并每年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公司公开披露的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坏账准备、利润总额不准确。

  2024年1月 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本次追溯调整后,相应调减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9.35万元;调增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99 万元;调增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3.97 万元;调增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3.97 万元;调增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9.93 万元。

  2021年2月9日至2023年7月11日之间买入太和水的股票,且在2023年7月12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太和水股票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本文由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刘彦梅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彦梅律师,系金融诉讼、公司诉讼律师,辽宁大学法律硕士,具有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资格、证券从业、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并具备2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目前已通过CPA审计、经济法、会计、战略、税法,是为数不多的具有投行、财务思维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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